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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苗族乡

: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工作。党管武装第一责任人职责。

  伟: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分工负责财税、审计工作。

谢小华: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提名人选。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

孙希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乡纪委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分工负责人民(人民武装建设国防动员、人防、民兵预备役、后备力量和军民融合、双拥、退役军人事务等)、应急管理、林业和竹业发展、综合执法、住建和城镇管理、消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分工负责党建、组织、干部、公务员管理、人才、机构编制、宣传、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新闻出版、网络信息安全、大数据发展、财政工会档案、党史(地方志)保密效能、机关事务、目标绩效和督查督办等工作。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政协联络员。分工负责外侨事务、政法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调解、信访、反邪教、扫黑除恶司法、政协、统战、民族宗教工商联(商会)、安全生产、工业经济和安全等工作。

党委委员、副乡长。分工负责民政、交通运输、残疾人事业、教育体育、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协等工作

钱兴平党委委员、大河派出所所长协助分工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大河派出所全面工作。

张桃元:副乡长。分工负责生态环境、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工作

:副乡长。分工负责一事一议统计、服务业金融、科技通讯、邮政、能源乡村振兴等工作

何宗蔚: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分工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政务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征地拆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市场监管等工作。

艾代贵: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分工负责农业农村、水利等工作。

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等相关责任要求,各党政班子成员履行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兴文县大河苗族乡学府路2号

兴文县大河苗族乡金鹅池社区(大河苗族乡便民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644414

负责人:大河苗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熊  伟

联系电话:0831—8869001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负责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乡党委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贯彻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技、招商引资、审计、统计、文化、旅游、教育、体育、交通、住房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生健康、财政、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畜牧、乡村振兴、林业、水利等行政工作,并落实相关法规政策。

()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负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救助、就业培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宗教、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负责提供区域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法依规落实属地事项责任、执行乡镇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县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权限。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示各类清单及应当公布的事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负责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合法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负责国防动员和教育、兵役征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等有关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内设机构10,包括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文体旅游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三、单位负责人:大河苗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熊伟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五、办公地址:兴文县大河苗族乡金鹅池村

六、办公电话:0831-556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