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1—8530001
党委书记彭波: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常务副书记喻宇:协助党委书记开展镇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党委日常工作。主持人大和武装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访维稳、生态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委副书记、镇长井锐佳: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重大项目、财务、审计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桥:负责镇人大工作。分管发展改革、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工业经济、招商引资、统计、经商科技、金融、供销、税务、企业生产、民营经济、居民增收、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服务业发展、烟草、电力、通讯、邮电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马天旭:分管党建、财务、审计、目标绩效管理、机关事务、办文办会、效能、机要、保密、档案、政协、工会、关工委、老体协、科协、交通运输工作。联系农业农村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铸:负责镇纪委工作。分管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干部效能、督查督办等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协联络委员)李宗义:负责组织、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宣传和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与安全、数字乡村建设、统战民宗、共青团等工作。协助分管党建、目标绩效管理和政协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贾群:负责妇联工作。分管农业农村、畜牧水产、农村房屋审批、村财镇管、农村经济、农民增收、新村项目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邹方成:分管政法、社会治理、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防邪、禁毒、信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提名副镇长易彪:负责人民武装建设、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工作。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抢险救灾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和城镇管理(燃气安全)、建筑业产值等工作。
副镇长徐燕桦:分管脱贫攻坚(含脱贫攻坚档案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民政、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等工作。
副镇长范清双:分管卫生健康、红十字会、爱国卫生、疫情防控、林业和竹业发展(含森林防灭火)、水利、气象、防汛减灾、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副镇长宋忆:协助分管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黄其奇:分管便民服务中心、残疾人事业、农民工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保障、文化旅游、教育体育、语言文字等工作。
按照相关要求,所有领导对分管和负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保、党建工作等履行“一岗双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兴文县共乐镇东阳湖社区姚家嘴街
邮政编码:644404
负责人:共乐镇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日常工作)喻宇;党委副书记、镇长井锐佳
联系电话:0831—8530001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 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宣传党的理论、落实党的决策 部署,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推动各项事业改革发展。
2.负责统筹领导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 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强化 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 员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 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 任,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 纪律。
4.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 做好镇、村(社区)各类干部培养、推荐、提名、任免和教育、 管理、监督等工作。落实党的人才政策,做好各类人才引进、培 养、使用、管理、服务工作。
5.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负责落实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相关举 措,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 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6.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党管武装等工作。支持“两代 表一委员”和统一战线成员在基层治理中积极发挥作用。
7.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网络舆 情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8.领导镇政府、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 机关、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自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 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9.统筹调度指挥派驻机构、县级部门设在本镇的机构力量,
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此类机构人员管理办法。
10.统筹领导镇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保、信访维 稳等工作,及时向上级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 的关系。
11.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 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负责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 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 农村的执政基础。
2.贯彻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 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技、招商引资、审计、统计、文化、 旅游、教育、体育、交通、住房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 生健康、财政、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 畜牧、乡村振兴、林业、水利等行政工作,并落实相关法规政策。
3.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 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指导农村经济 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 业增效、农民增收。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负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 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救助、就业培训、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宗教、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 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 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5.负责提供区域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法依 规落实属地事项责任、执行乡镇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县级部 门下放的服务管理权限。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 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示各类清 单及应当公布的事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 公信力。
6.负责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 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 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合法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负责国防动员和教育、兵役征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等有 关工作。
8.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保、信访维 稳等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 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9.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 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共乐镇机关内设机构10个,包括 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副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 文明实践所)、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科级)、文体旅游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股级)、重大项目服务中心(股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兴文县共乐镇东阳湖社区姚家嘴街
邮政编码:644404
负责人:共乐镇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日常工作)喻宇;党委副书记、镇长井锐佳
联系电话:0831—85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