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1-8621050
胡 亚同志 党委书记
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郭小颇同志 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财政税收工作。
袁迪飞同志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李冲冲同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持乡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督、机关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财公开工作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丁 跃同志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协助乡长做好政府工作。分管武装、退役军人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应急(救济)、自然资源规划、抢险、防震减灾、市场监管(食品安全)、金融、邮政、电力、通信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周登科同志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分管党建、党管意识形态、办公室、人事、组织(第一书记管理)、宣传、网络舆情、财务、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政协、政研(深化改革)、国家安全、机要保密、档案、史志、机关事务、行政区划调整及村建制调整“后半篇”文章、科协、老体协、村集体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李德祥同志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政协联络员)
分管政法、综治信访维稳、防邪、禁毒、依法治理、统战(民宗)、政协联络工作、工商联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曹 霆同志 党委委员、麒麟派出所所长
协助政法委员开展工作。负责派出所全面工作。
袁小波同志 副乡长
协助乡长做好政府工作。分管卫生健康(预防艾滋病及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环保、交通项目建设、医保、农民工服务、人才服务就业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郝河勇同志 副乡长
协助乡长做好政府工作。分管农业、林业、农村“一事一议”、村级财务、烤烟、农业保险(统计)、森林防火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高 飞同志 副乡长
协助乡长做好政府工作。分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智慧兴文)、住建和城镇管理、风貌改造、能源(天燃气)、水利(河<库>长制、自来水)、新坝水库建设移民安置后续工作、综合执法、社保、民政、残联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余 波同志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协助乡长做好政府工作。分管便民服务、文广旅游、教育体育、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畜牧、保险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邹 睿同志 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协助乡长做好政府工作。联系指导投资促进、工业经济(统计)、商贸物流、发改(物价)、成贵高铁、叙毕铁路及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乡党政班子成员之间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党政班子成员中实行“AB角”工作制度,即领导A角不在期间(如公事外出、请假等)或工作冲突时,由B角接替完成工作事项,主要为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和紧急事项,出席有关会议或公务活动等。
乡领导班子AB角分工:党委书记胡亚与党委副书记、乡长郭小颇互为AB角;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冲冲与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周登科互为AB角;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丁跃与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政协联络员)李德祥互为AB角;副乡长袁小波与副乡长高飞互为AB角;副乡长郝河勇与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余波互为AB角。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袁迪飞,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曹霆,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邹睿,三人不在期间(如公事外出、请假等)或工作冲突时,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安排班子成员接替完成工作事项。
各党政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范围内党建、党管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网络舆情、依法治县、信访维稳、环保、安全生产等承担“一岗双责”的责任。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办公地点:兴文县麒麟苗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电话:0831-8621050
一、主要职能
(一)乡党委的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宣传党的理论、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推动各项事业改革发展。
2.负责统筹领导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4.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乡、村(社区)各类干部培养、推荐、提名、任免和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落实党的人才政策,做好各类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管理、服务工作。
5.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负责落实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相关举措,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6.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党管武装等工作。支持“两代表一委员”和统一战线成员在基层治理中积极发挥作用。
7.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网络舆情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8.领导乡政府、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机关、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自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9.统筹调度指挥派驻机构、县级部门设在本乡的机构力量,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此类机构人员管理办法。
10.统筹领导乡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及时向上级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11.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负责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乡党委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贯彻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技、招商引资、审计、统计、文化、旅游、教育、体育、交通、住房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生健康、财政、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畜牧、乡村振兴、林业、水利等行政工作,并落实相关法规政策。
3.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负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救助、就业培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宗教、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5.负责提供区域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法依规落实属地事项责任、执行乡镇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县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权限。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示各类清单及应当公布的事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6.负责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合法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负责国防动员和教育、兵役征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等有关工作。
8.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9.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内设机构12个,包括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文体旅游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三、单位负责人:郭小颇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五、办公地点:兴文县麒麟苗族乡人民政府
六、办公电话:0831-862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