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和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承担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职责。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调整
兴文县交通运输局内设5个行政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政务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访维稳、新闻宣传、财务等工作。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办理“两代表一委员”的建议和提案。承担机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人事编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拥军优属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等。负责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交通行业统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推进交通运输方面深化改革工作。
(二)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股。组织拟订交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公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公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交通行业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监督重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组织拟订农村公路、干线公路水路、渡改桥建设等专项计划,组织交通行业科技项目、科技信息的交流、鉴定、评审和推广工作;指导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三)安全运输法规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全县城乡道路运输、水上安全监督管理,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发展政策、计划并监督实施;维护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负责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承担客货运输、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经济运行分析;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及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网约车、全县运营人力客运三轮车行业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和协调交通行业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股。负责全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监督重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对本辖区内新建和改扩建的交通建设工程及其配套服务设施和附属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受理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注册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巡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核查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交通建设工程交(竣)工验收。
三、编制调整
调整后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中层干部职数6名。
保留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
单位负责人:曾朝中
办公地点:兴文县古宋镇香山东路9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邮政编码:644400
联系方式:0831-8830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