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市统计调查任务;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业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建立建立健全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四)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六)负责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直各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兴文县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安全保卫和政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协助管理乡镇统计人员;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对本局起草的规范化文件进行审核;组织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二)企业统计调查股。 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调查、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及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制订地方统计制度和地方统计标准;对县域经济、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依法审批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对乡镇、县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整理、提供和发布综合性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维护综合统计数据库。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对产业园区、大中企业、优势产业等进行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对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等进行统计监测。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娱乐业等服务领域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有关部门评估全县旅游产业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能源、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对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农村统计调查股。 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农民收支、乡镇信息的统计调查,对农村贫困状况、退耕还林状况等进行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工资、劳动力和城镇居民收支的统计调查,对劳动力就业状况进行统计监测;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全县社会发展基本状况、科技进步与创新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统计监测评价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进行统计分析。
三、下属机构
兴文县统计局设2个下属机构:
(一)兴文县统计普查中心。
1.负责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的宣传和贯彻.负责普查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指导:查处普查工作中的统计违法行为。
2.组织指导全区基本单位开展经常性统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统计调查、录人、汇总、上报任务。
3.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负责设计、审查专项统计调查、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方案,负责对本中心报出的统计调查数据组织质量检查和评估。
4.负责组织对普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分析、预测组织提出普查综台统计报告,负责普查以及经常性统计调查等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处理:编制普查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撰写普查中心年度统计工作总结。
5.维护、更新和管理各类普查、调查数据库,对相关资料进行科学分析研究与开发应用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咨询服务,负责整理、出版统计普查资料。
6.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帮助工作。
7.承办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国家调查队
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农业调查、居民家庭收支调查、价格调查、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等统计调查工作;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服务于宏观经济决策、国民经济核算、地方政府统计、社会信息咨询等。
领导分工:
李小飞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贺春来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普查中心。负责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业统计(规上、规下)、贸易外经(限上、限下)、综合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人口就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信息化建设、文化产业统计、旅游业统计、人口普查、社会科技。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安全生产、保密、信访维稳等工作。
王腾容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农调股、国调队。负责档案、保密、人事管理与教育培训、财务管理、统计设计管理、双创一网、住户收支调查、农村经济、主要畜禽监测调查、粮食产量对地遥感抽样调查、妇儿两纲监测、劳动力调查、统计执法和政策法规、统计学会、农业普查等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安全生产、保密、信访维稳等工作。
师世杰 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分管党建日常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工作、组织工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协助分管工业统计(规上、规下)。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安全生产、保密、信访维稳等工作。
黄智勇 副局长:分管企调股。负责工业统计(规上、规下)、工价调查、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统计、房地产和建筑业统计、能源环境统计、经济普查等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安全生产、保密、信访维稳等工作。
单位负责人:李小飞
办公地点:兴文县空铁新区营商大厦6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邮政编码:644400
联系电话:0831-882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