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兴文县委、兴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文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兴委发〔2019〕6号)和《兴文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兴文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兴文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兴机改〔2019〕2号),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性质
兴文县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县残联)是由全县各类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县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列群团机构序列,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二、主要职责
县残疾人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负责制定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并具体实施;负责研究、拟制全县残疾人事业的相关政策并具体监督实施。(三)负责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和反映残疾人需求,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四)负责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五)负责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六)负责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维权、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七)负责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负责做好与残疾人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对有关业务领域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八)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监督管理残疾人相关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九)负责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和经济组织。(十)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十一)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分工
白恩超(党组书记、理事长):主持残联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古宋镇、莲花镇、五星镇、麒麟苗族乡。
周云春(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分管残疾人康复、维权、组联、宣文体、关工委、未成年人保护、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负责希望之光残疾人励志宣讲团和扶残助残协会工作,对应市残联康复科、维权科、组宣科。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僰王山镇、共乐镇、大河苗族乡、大坝苗族乡。
盛童(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分管残疾人办公室、教育、就业、培训、发展生产、重点项目、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含预防职务犯罪)、纪检监察、党务、机关党建、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精神文明、目标考核、深化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文明创建、保密、政务公开、信息、网络舆情、禁毒、招商引资、疾病预防、依法治县、质量强县、网格化管理、生态环保、量服平台、电子政务、统计、统战、民族宗教、科协、史志、妇联、共青团、智慧兴文、环境兴县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财务、后勤、安全、双拥、老干部工作、审计、工会、机关效能建设、档案管理、人大、政协、基层治理等工作,对应市残联办公室、教就科。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周家镇、九丝城镇、仙峰苗族乡、石海镇。
谢后其:协助盛童同志工作。
陈勃:协助盛童同志工作。
熊敏:协助周云春同志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实行“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等相关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维稳、依法治县、扫黑除恶等工作。
四、内设机构
县残联内设2个股室。(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印鉴、机要、信息、保密、档案、接待、信访等单位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承办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公文审核工作;负责单位目标管理和内部审计;负责督促重点工作和领导批示的办理;负责单位人事编制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单位党建、纪检和意识形态、统战、政法、群团等工作;牵头办理“两代表一委员”建议提案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并具体实施;负责研究、拟制全县残疾人事业的相关政策并具体监督实施。负责做好与残疾人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咨询服务工作。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二)综合业务股。负责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监督管理残疾人相关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维权、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工作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管理各类残疾人协会,培训和管理残疾人工作者。负责对有关业务领域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兴文县残疾人联合会核定事业编制(参公)6名,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股级干部职数2名。
六、附则
本方案由中共兴文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兴文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七、本方案自2020年3月16日起施行。
单位负责人:白恩超
办公地址:兴文县古宋镇田园街11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邮编:644400
联系电话:0831-88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