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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兴文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 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xw.gov.cn/zwgk/zfxxgk/ysqgk/sqbxz/)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目前,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人民政府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和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 《申请表》填写要求

1.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3 受理流程


4 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注:办公时间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5 收费标准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和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1〕2号)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县纪委监委:监察电话 0831--8822117  

县政府办:监督电话 0831--8822211

联系地址: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