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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文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兴文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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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兴文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兴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19


兴文县人民政府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兴文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的关键之年,兴文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宜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兴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法治意识提升,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举办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健全述法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现场述法评议。扎实开展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线上学法考法,参考率不低于98%积极推动学法考试工作向学校、医院、国企广泛延伸,不断增加学法考试工作覆盖面。组织开展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结合工作职能,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工作,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书面+实地的方式,深入乡镇和县级部门全方位、全视角查找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工作。〔责任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结合“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坚持以“送法进企业、进园区”为抓手,督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题宣传,积极推送短视频、新媒体作品、读本。印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知应会法律目录清单。积极打造宪法主题公园。整合县“八五”普法讲师团队伍,录制“普法云课堂”,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播放。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深化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聚焦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四)推动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优化政府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权责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管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动态调整各类清单。全面落实《四川省“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化改革方案》,实现一批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服务创新能力,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县委编办、县司法局〕

(五)依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对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妨碍公平竞争、设置隐形壁垒、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方面问题的政策性文件。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和备案制度。健全外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开展外来企业大走访活动。〔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

(六)强化涉企法治服务保障持续实施《兴文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持续推动空铁新区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探索建立法治运行、服务、保障等制度机制,服务园区企业发展,为企业权益保护提供法律咨询、维权解纷等公共服务,开展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空铁新区管委会〕

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体系

(七)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备案审查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备案、审查、纠正等环节的工作要求,实现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强化县级工作部门和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法治化。〔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八)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责任,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完成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换届工作。〔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四、聚焦突出问题整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九)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推动力量下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压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成果,推动行业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一体服务。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合作机制试点,强化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应用;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梳理细化“一目录五清单”并及时公示。贯彻落实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川府法组办〔20238号),推进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开展乡镇行政执法事项评估工作,指导解决基层执法,全面提升执法质量。〔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兴文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等有关执法部门(单位),各乡镇〕

(十)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行动,实时梳理问题清单,及时督促执法部门完成问题承诺整改。选定23个重点执法领域,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促进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持续提升。推进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提升,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全覆盖多样化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兴文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等有关执法部门(单位)〕

(十一)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特点,区分日常巡查、抽查、核查等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方式。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坚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兴文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应急局、县卫健局等有关执法部门(单位)〕

五、聚焦强化诉源治理,完善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十二)完善多调联动工作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纠纷化解主渠道作用,应调尽调、能调尽调,最大限度减少诉讼、信访、警情压力。加强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前、审理中、决定后全流程调解,最大限度争取矛盾纠纷在司法行政内部闭环处置。〔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

(十三)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严格执行《宜宾市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办法》;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的功能作用。完成行政复议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挥复议委员会制度优势。〔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十四)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增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合力,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行政审判的信息互通,协同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诉讼案件办理、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提高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水平,力争全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完善府检互动机制,打造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有效衔接、良性互动的工作平台,推进行刑衔接、公共利益保护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六、聚焦信息引领,加快建设数字政府

(十五)全面主动推进政务公开。立足公众需求,重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教育、医疗、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对于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除依法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起草说明,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提升决策的科学性。〔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

(十六)加快法治政府信息化智慧化建设。贯彻落实《数字宜宾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进经济管理、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生态保护、社会管理、应急管理等领域智慧化,基本形成科学决策、高效执行、精准评价的整体智治体系,打造全领域应用场景,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大幅提升智慧治理能力和效能。〔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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