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支持IPV6
@国务院 我来说 2024-12-20      重要政策举措及实施效果 2024-10-28      周明军王琳调研仙峰苗... 2026-03-13      兴文县2026年义务植树... 2026-03-13     

大河苗族乡

  同志党委书记

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履行党管武装第一责任人职责。

蒲建斌同志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分工负责招商引资、电商、镇域经济统计、服务业、能源工作。

孙希永同志党委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联系大农业,分工负责大党建、集体经济发展、基层治理、党建项目、人事、机构编制、深化改革、文电、会务、保密机要、巡察、机关事务、效能、机关作风、后勤保障、财政、农村一事一议目标绩效和督查督办、政协等工作。

产假期间农业板块工作由曾实同志代管;大党建、集体经济发展、基层治理、党建项目、人事、机构编制、深化改革、文电、会务、保密机要、巡察、机关事务、后勤保障、财政、农村一事一议工作由胡梦同志代管;效能、机关作风、目标绩效和督查督办工作由蒲建斌同志代管政协工作由申平同志代管。

同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乡纪委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产假期间工作由申平同志代管。

同志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分工负责人民(人民武装建设国防动员、人防、民兵预备役、后备力量和军民融合、双拥、退役军人事务等)、综合执法、住建和城镇管理应急管理、林业和竹业发展、财税、审计工作。

梦同志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协助党委副书记开展工作。负责基层党建、组织工作、党委信息、政务信息、党务公开、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网络舆情、新闻出版、网络信息安全、大数据发展、档案、党史地方志、老体协、共青团、妇联、工会、关心下一代、文旅等工作。

  同志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政协联络委员

分工负责外侨事务、政法、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调解、信访、反邪教、扫黑除恶司法、统战、民族宗教、工商联(商会)、依法治县金融、科技、通讯、邮政等工作

遥同志党委委员、大河派出所所长

协助分管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大河派出所全面工作。

  同志副乡长

分工负责工业经济和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工作

谢小可同志副乡长

分工负责重大项目、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

何宗蔚同志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政务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市场监管民政、广播电视、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科协残疾人事业等工作。

艾代贵同志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工作。

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等相关责任要求,各党政班子成员履行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兴文县大河苗族乡学府路2号

兴文县大河苗族乡金鹅池社区(大河苗族乡便民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644414

负责人:大河苗族乡党委书记   黄 群

联系电话:0831—8869001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负责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乡党委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贯彻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技、招商引资、审计、统计、文化、旅游、教育、体育、交通、住房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生健康、财政、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畜牧、乡村振兴、林业、水利等行政工作,并落实相关法规政策。

()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负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救助、就业培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宗教、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负责提供区域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法依规落实属地事项责任、执行乡镇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县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权限。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示各类清单及应当公布的事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负责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合法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负责国防动员和教育、兵役征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等有关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内设机构10,包括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文体旅游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三、单位负责人:大河苗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熊伟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五、办公地址:兴文县大河苗族乡金鹅池村

六、办公电话:0831-556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