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1-8830166
邹正勇 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分管人大、武装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熊 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等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兰小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人大机关
分管内设机构:人大办(设在办公室)
抽调期间,人大工作由洪子焯同志代管。
王 华 党委委员、古宋派出所所长:主持古宋派出所全面工作。协助分管政法、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安建设、禁毒、防邪、依法治理、外来人口管理、网格化服务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分管内设机构:社会治理办公室(社区戒毒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
贾 群 党委副书记(县政协古宋工委主任):协助党委书记邹正勇同志处理镇党委日常工作。分工负责党的建设、政协、全面深化改革、目标绩效管理、督查督办、国家安全、工会、机关事务、机关效能、基层治理等工作;分管财政、税务、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联系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委办(县委政研中心、县委国安办、县公务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县政协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公务员局)、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目标绩效办、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分管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基层治理);联系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杨志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目标绩效办
分管内设机构:纪委办(设在党建工作办公室)
高 询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协联络委员):分工负责组织、宣传、统战工作。分管党员教育管理、人才、理论武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网络信息安全、新闻出版、信息、大数据发展、机要保密、政务信息公开、老干部、史志、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档案、统战(民宗)、对台、侨务、群团(团委、关工委、科协、老协老体协)、工商联(商会)、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协助分管党的建设、政协等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委办(县档案局)、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公务员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县网信办)、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保密机要局、县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数据局)、县委党校、县委编办、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档案馆、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县关工委、县科协、县工商联、县融媒体中心、汇智兴蜀大数据公司
分管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文体旅游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宋 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分工负责人民武装工作。分管人民武装建设、国防动员、国防教育、人防、民兵预备役、后备力量和军民融合、退役军人事务、优抚安置事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应急事务、应急处置、消防、林业、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代管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民营经济、保险事务、发展改革、统计、工业经济、能源、电力、通信、邮政、科技、数字经济等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县人防事务中心、县应急局(县安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林业竹业服务中心(县森防指办)
分管内设机构:镇武装部(设在办公室)、古宋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刘家强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分管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安建设、维稳、禁毒、防邪、依法治理、外来人口管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联系城乡融合示范区建设、黄金山聚居点建设等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分管内设机构:社会治理办公室(社区戒毒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徐 潇 党委委员、副镇长(提名人选):分管征地拆迁、重大项目、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城市社区管理(小区治理)、住建、智慧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城镇供水、天然气等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空铁新区管委会、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县新城建设中心、县发投集团公司、县产投集团公司、县城交投集团公司、兴文国润供水有限公司、县天然气公司
分管内设机构:城市社区管理办公室、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洪子焯 人大副主席:协助人大主席工作,分工联系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场镇街容街貌、场镇管理、交通事务、交通工程、道路交通安全、邮电、市场监管等工作;代管经济合作、外事、招商引资等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人大机关、兴文生态环境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市场监管局、邮政兴文分公司、县城交投集团公司
分管内设机构:城市社区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古宋市场监管所;协助分管人大办(设在办公室)
黄 丽 副镇长:分管乡村振兴、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电影和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公共卫生安全)、红会、妇联等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文旅集团公司、四川能投兴文电力有限公司、电信兴文分公司、移动兴文分公司、联通兴文分公司、四川广电网络兴文分公司
分管内设机构: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文体旅游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妇联(设在党建工作办公室)、镇属学校、镇属卫生院
何云飞 副镇长:分管经济合作、外事、招商引资、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民营经济、保险事务、发展改革、统计、工业经济、能源、电力、通信、邮政、科技、数字经济等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经合外事局、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县空铁新区管委会、县经商科技局、县统计局、兴文经开区管委会、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数据局)、县发投集团公司、县产投集团公司、县城交投集团公司
分管内设机构:经济发展办公室
抽调期间,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民营经济、保险事务、发展改革、统计、工业经济、能源、电力、通信、邮政、科技、数字经济等工作由宋伟同志代管;经济合作、外事、招商引资工作由洪子焯同志代管。
万 泽 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古宋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作。分工联系农业农村、畜牧水产、村级财务、水利、气象、供销等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水产业服务中心、县统计局、县供销联社、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兴农集团公司
分管内设机构: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向利群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古宋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分工联系医疗保障、民政事务、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农民工服务、残疾人事业、营商环境等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保中心、县就业创业中心、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残联
分管内设机构:古宋镇便民服务中心、古宋敬老院、文体旅游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
各党政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等相关要求,负责分管、联系工作范围内和联系村(社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招商引资等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4:00—18:00
办公地点:兴文县古宋镇光明大道东段5号
联系电话:0831—8830166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负责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贯彻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技、招商引资、审计、统计、文化、旅游、教育、体育、交通、住房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生健康、财政、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畜牧、乡村振兴、林业、水利等行政工作,并落实相关法规政策。
3.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负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贵民生保障、社会救助、就业培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宗教、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5.负责提供区域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法依规落实属地事项责任、执行乡镇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县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权限。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示各类清单及应当公布的事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6.负责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合法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负责国防动员和教育、兵役征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等有关工作。
8.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及时面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9.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内设机构11个,包括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城市社区管理办、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文化旅游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三、单位负责人:古宋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恬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4:00—18:00
五、办公地点:兴文县古宋镇光明大道东段5号
六、联系电话:0831—883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