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1-8722103
尹 迪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曾智勇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周宗洪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负责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
对口县上单位:县人大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
分管站所办:办公室、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彭 波 党委副书记
负责党委日常事务和协助尹迪同志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协管审计工作。负责统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办公室、财政、机关后勤、目标绩效和督查督办、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会、国有资产管理、重大项目建设、政法、信访、维稳、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反邪教、扫黑除恶、禁毒等工作;联系政协工作。
对口县上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目标绩效办、县委巡察办、县委政法委、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务服务中心、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总工会、县国资管理中心、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分管站所办:党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目标任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九丝城派出所、九丝城镇人民法庭、兴文石海农商银行九丝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兴文县支行九丝支行。
刘永忠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工作。
对口县上单位:县纪委监委。
分管站所办:党建工作办公室。
何世宇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分管党建、组织、干部、人才、基层治理、集体经济、宣传、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中心组学习、网络舆情、党务政务公开、档案、新闻出版、电影和广播电视、大数据发展、保密、机要网管、党史(地方志)、共青团、妇联、关工委、老体协、科协等工作。协助分管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对口县上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社工部、县委党员教育中心、县数据发展中心、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县委党校、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委编办、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委保密机要局、县科协、县档案馆、县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县老体协。
分管站所办:党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
联系:九丝城镇老年人体育协会。
范 炜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
对口县上单位: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局、县林业竹业中心。
分管站所办:安全应急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九丝城镇消防站。
侯 波 党委委员、提名副镇长
分管人民武装建设、国防动员、国防教育、人防、民兵预备役、后备力量和军民融合、双拥、退役军人事务、统战、民族、宗教、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综合执法、村镇建设规划、住房建设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等工作;联系政协工作。
对口县上单位:县人武部(含县国动办)、县退役军人局、县人防事务中心、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征地拆迁中心、县政协办。
分管站所办:便民服务中心、党建工作办公室、市场监管所、文体旅游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自然资源规划所。
刘 利 副镇长
分管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工服务、就业创业。
对口县上单位:县卫健局、县残联、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分管站所办:文体旅游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站。
联系:九丝城镇中心校、九丝城镇中心幼儿园、毓秀幼儿园、九丝城镇卫生院。
雷济瑞(顶岗试用)
分管统计、发展改革、能源、工业经济、文化旅游、非公经济、科技、商务、服务业、经济合作、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电力、通讯、邮政等工作。
对口县上单位: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县统计局、县经商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县经济合作外事局、县工商联、县企业服务中心、县文广旅游局。
分管站所办:经济发展办公室、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文体旅游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九丝供电所、广电九丝分所、中国移动九丝分局、中国联通九丝分所、兴文县邮政局九丝支局、四川能投兴文电力有限公司、珙县恒圣天然气公司。
丁 翔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便民服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和竹业、粮食安全、农业保险、供销、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等工作。
对口县上单位: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畜牧水产业中心、县林业竹业中心、县气象局、县现代智慧农业园区管委会、县供销社。县现代智慧农业园区管委会。
分管站所办: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兴文县兴农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兴文分公司、兴文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胡年永 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村级财务、农村“三资”管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工作。
对口县上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道安办、县交管大队、兴文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
分管站所办: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按照相关要求,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和负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保、党建工作等履行“一岗双责”。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负责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贯彻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技、招商引资、审计、统计、文化、旅游、教育、体育、交通、住房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生健康、财政、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畜牧、乡村振兴、林业、水利等行政工作,并落实相关法规政策。
(三)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负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救助、就业培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宗教、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负责提供区域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法依规落实属地事项责任、执行乡镇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县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权限。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示各类清单及应当公布的事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六)负责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合法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七)负责国防动员和教育、兵役征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等有关工作。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九)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内设机构11个,包括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目标任务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文体旅游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三、单位负责人:曾智勇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五、办公地址:兴文县九丝城镇僰城大道中段140号
六、办公电话:0831-872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