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 胜: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履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党管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刘 诚:党委副书记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等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易 普: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联系工业经济、重大项目、统计、经商科技、民营经济、电力、邮电、通讯、数字经济等工作。履行分管部门和联系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管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的“一岗双责”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人大机关、县发展改革局(县数据局、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县空铁新区管委会(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经商科技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四川能投兴文电力有限公司、电信兴文分公司、移动兴文分公司、联通兴文分公司、四川广电网络兴文分公司、县发投集团公司、县产投集团公司、县城交投集团公司
分管内设机构:办公室、经发办
王志飞: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分管党的建设、政协、目标绩效管理、督查督办、国家安全、工会、群团、机关事务、财政、村级财务、税务、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统筹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社会工作。履行分管部门和联系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管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的“一岗双责”职责。
易普抽调期间代管人大工作。
对口县级单位:县委办(县委政研中心、县委国安办、县公务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县政协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公务员局)、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目标绩效办、团县委、县关工委、县委党校、县委编办、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国资管理中心)、县审计局、县税务局、县档案馆、县总工会
分管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建办、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宋蟒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工作。
对口县级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
分管内设机构:镇纪委
李俊希: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分管人民武装建设、国防动员、国防教育、人防、民兵预备役、后备力量、军民融合、生态环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综合执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管、畜牧水产、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履行分管部门和联系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管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的“一岗双责”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县人防事务中心、县综合执法局、县应急局(县安办)、县消防救援局、县市场监管局、兴文生态环境局、县畜牧水产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分管内设机构:镇武装部、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李 涛: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协助党委副书记工作。分管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精神文明建设、中心组学习、网络舆情、党政信息公开、史志、科协、老协、老体协等工作。协助分管党的建设、政协等工作。履行分管部门和联系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管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的“一岗双责”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委办(县档案局)、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公务员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县网信办)、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保密机要局、县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
分管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建办
罗轮昶: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政协联络委员)
分管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政法、综治维稳、统战、民族宗教、防邪、司法、禁种铲毒、基层治理、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安建设、依法治理、外来人口管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履行分管部门和联系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管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的“一岗双责”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工商联
分管内设机构:党建办、社会治理办
姜建斌:党委委员、周家派出所所长
负责派出所工作,分管社会治安,协管信访维稳、综合执法、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
对口县级单位:公安局、县信访局、县综合执法局
曾 欣:副镇长
分管民政、文化旅游、电影和广播电视、妇联、行政审批、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医保、残联、农民工服务、卫生健康(公共卫生安全)、红会、教育等工作。履行分管部门和联系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管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的“一岗双责”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保中心、县就业创业中心、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红十字会、县残联、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文旅集团公司
分管内设机构:文体旅游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李 朋:副镇长
分管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征拆、电商、交通、燃气、镇村建设规划管理等工作。履行分管部门和联系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管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的“一岗双责”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征地拆迁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天然气公司等单位。
分管内设机构:经发办
余俪颖:副镇长提名人选
分管林业竹业、森林防火、乡村振兴等工作。履行分管部门和联系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管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的“一岗双责”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竹业服务中心(县森防指办)、县兴农集团公司
分管内设机构: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叶 敏: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农民增收、水利、防汛抗旱等工作。履行分管部门和联系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管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的“一岗双责”职责。
对口县级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兴农集团公司
分管内设机构: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杨渡云: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外事、商贸物流等工作。履行分管部门和联系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管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的“一岗双责”职责。
分管内设机构:经发办
对口县级单位:县经合外事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天然气公司等单位。
代管易普抽调期间除人大工作以外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负责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贯彻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交通、住房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生健康、财政、民政、人社、医保、统计、农业农村、农民工服务、退役军人事务、旅游、林业、水利、畜牧等行政工作,并落实相关法规政策。
3.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负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救助、就业培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5.负责提供区域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法依规落实属地事项责任、执行乡镇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县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权限。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
6.负责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合法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保等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8.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示乡镇属地事项责任清单、权责清单、服务清单,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9.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后备力量建设等有关工作。
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文体旅游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三、单位负责人:周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崇祯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 14:30—18:00
五、办公地址:兴文县周家镇周家街118号
六、办公电话:0831—8721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