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气象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县气象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着力强化规范、建立机制,着力扩大公开、讲求实效,着力加强宣传、形成氛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提供良好的气象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内设机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规划报告、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统计信息、行政权力、重点领域公开、标准与资费、其他等。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46条,概况9条,文件6条,动态15条,财政11条,服务327条,其他78条。
三、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提出的行政诉讼。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本单位为申请人办理、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资料全部予以免费。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让公众通过网络更多了解和使用信息,努力提高办事透明度和公信力,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及队伍建设。明确专人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兴文县气象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