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统计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兴文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和年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划,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稳步有序地推进我局党务、政务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圆满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今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我局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要求;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我局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该项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任副组长,各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日常业务工作由办公室具体承担并设专人负责,为政务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制度执行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内部信息审核与报送制度,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审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真实、规范、有效开展,聘请刘建立同志为政务公开监督员。由局办公室具体承担并设专人负责公开信息,在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执行,确保公开信息主要内容的合理合法性,对公开信息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划定。
(三)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围绕市确定的2016年度重点督办事项工作重点,加强统计工作责任落实;二是重点公开《统计法》及有关法规和统计制度,保障依法统计,使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公开统计改革方案,强化统计管理,共同构建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整体统一、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政府统计体系;三是适时公开季度统计数据,为县委、县政府和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对时效较长的阶段性工作信息,确定时间节点,建立公开流程,进行定期公开,满足群众知悉权。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回复说明。建立纵横联动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有序地做好依法申请公开受理工作。在政府信息产生、制作、审签过程中增加属性确认、保密审查等环节,坚持公开原则,严守保密规定。今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栏张贴相关信息约221条次,网上公开204条信息,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能保证按时公开,需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二是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由于录入数据繁多,导致存在数量达标,质量不高,缺乏创新的问题发生;三是栏目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来年我局将加倍努力,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扎实苦干,开拓创新,更加出色的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兴文县统计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