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粮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兴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2016年度我局信息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兴文县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粮食工作、积极推进党中央、省、市、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粮食工作科学实效发展。
(一)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在年初粮食工作部署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与粮食业务工作统筹安排,明确了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地进行答复。建立健全了以局各股室及下属企业提供信息为基础,由信息员汇总收集各类信息,建立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二)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
1.全面公开信息。将县粮食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及时对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2.做好主动公开。继续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工作成果等,让社会广泛知晓。
(三)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
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全面及时发布信息。2016年,共编发兴文粮食工作信息221期,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布,部分信息被石海新闻网等主流新闻媒体转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数为221条,其中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为22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粮食局没有被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粮食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粮食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问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仍有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有待强化,公开信息发布栏目需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务公开载体不够丰富,需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
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优化公开程序;二是进一步丰富载体形式,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宣传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和研究,提高自主自觉自律意识,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