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社会保险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兴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有关精神,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6年,兴文县社会保险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社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兴文县社保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抓落实,各股室负责人根据本站股工作职责,负责信息公开的细化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利用班子会、中层干部会、职工大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清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从而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责任落实到位,保障更新速率。一是通过对全局干部职工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超额完成县政府下达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认真撰写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二是加强对农业局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及时更新兴文县人民政府网站下社保局子网站所涉及的内容。
(四)把关审查,严格保密。我局在信息公开上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合理、合法、有度,确保国家和政府机密不泄漏。各股室把公开的内容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初审后提出处理意见再报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才能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累计在兴文县政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条。其中,工作动态2条,概况信息2条、政府文件2条、公告公示21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社保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及时,公开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让公众第一时间知晓社保工作动态,继续重点推进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兴文县社会保险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