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夯实基础保障。
一是完善机制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门机构负责该项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同全局各项同部署、同落实,促进了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二是强化考核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绩效管理专项考核内容,定期接受县政府和市地税局网站管理巡查,加强信息公开日常自查,及时、规范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并将巡查和整改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人员、培训、经费、设备等的保障工作,县局配备了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提高了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
(二)深化公开内容。
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在按规定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上,主动公开地税系统办税网点、对外公开电话、A级纳税人名单、纳税事项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等,极大方便了群众和纳税人获取相关信息。全面清理和公开了本单位“三张清单”,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监督。
(三)丰富公开载体。
拓展公开载体,积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本县新闻媒体、市地税局网站、“12366”咨询服务热线、纳税服务窗口、纳税服务QQ群等及时向纳税人公开相关信息,丰富信息公开获取渠道,方便群众查阅各类涉税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4条,其中概况信息3条,政策文件17条,文件解读6条,规划计划2条,工作动态信息151条,统计数据2条,重要会议2条,人事信息2条,执法监督3条,公示公告16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共组织收入29111万元,减免3725万元。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需加强、公开内容和范围需加大、公开渠道不够丰富等问题。2017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制度,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群众关注的热点涉税问题信息公开和回应力度,着力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