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信访局 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兴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今后努力的方向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文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908901)。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不断加强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截至2016年12月,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健全领导机构。及时调整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党支部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负责牵头抓落实,各股室负责人根据本站股工作职责,负责信息公开的细化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岗位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通过对全局干部职工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超额完成县政府下达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认真撰写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督促指导。对全系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健全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同时,建立联系人制度,顺畅上下沟通,确保公开工作及时、有效、有序。
(四)落实追究制度。细化责任,严格的审查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合理、合法、有度,确保保密不泄漏。进一步明确各股室职责,各股室把公开的内容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初审后提出处理意见再报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才能发布。如泄露各项涉密内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实施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全面公开: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在县群众工作中心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了《信访条例》、《信访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在公示栏公示接访县领导姓名、职务、接访时间和进驻群众工作中心联合接访的重点县级部门的时间安排表,并向前来咨询政策的群众发放《信访条例》知识问答小册子,同时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开通了“县委书记、县长信箱、省委书记、省长信箱、市委书记、市长信箱”,并发放《信访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等宣传资料3万份。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部门领导、部门设置、政策文件、计划、总结、依法行政、信访法律法规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1.县长信箱;2.党政网;3.在群众工作中心张贴相关政策法规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
三、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县信访局没有被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县信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县信访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问题。
六、本单位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统计
我局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有《信访条例》、《关于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等,不予公开的信息有涉密文件、与信访事项相关的信息。
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从保密审核上需要注意:由于我局不属具体执法部门,在信息公开上有较大的特殊性,如信息公开不当,就有可能会涉及到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因此,从数量上严格管理,本单位的大量信息不能立即发布,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局信息发布方式和内容。
下一步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强化责任,将政务公开纳入我局的年度工作重要议程;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行为规范、公正透明、高效便捷、勤政廉政”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三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选准突破口,用新思路、新办法来解决问题,把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依法有序地推进;四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形成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规范运作程序,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兴文县信访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