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脱贫攻坚工作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对我局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牢牢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工作部署。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局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局党组的有关要求,分析研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情况和主要问题,确定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原则、目标、内容、步骤,提出总体要求和工作方案;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解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如工作急需,可随时召开。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着力抓好重点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把扶贫移民法律法规、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资金投入等确定为2016年度公开的重点事项,同时规范公开时限和程序,确保社会高度关注的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确保所有公开事项简洁易懂,便于查阅知晓。
(三)完善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一是确保公开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等文件要求,加强网站建设,保证更新内容达到规定标准。二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严格执行发布内容分管领导审批制度,做好信息内容接收、筛选、审核、加工、发布等,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条,其中工作动态120条,局通知30条,区局公告50条。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2017年,我局将着重做到以下两点:
(一)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局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二)推进互动交流,打造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同各级局的沟通交流,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回复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加强同市局的协同联动,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发挥集群效应,及时转载或链接市局网站发布的政策和要闻。
(三)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涉税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