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林业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自查报告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围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2016年以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一次全面、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以来,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按照《条例》要求,将部门机构职责、主要职责以及联系方式等全部列入公开目录,涉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等。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有章可循。二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在政府网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三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布了本部门的事权、财权、人事权方面的信息及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四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才能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程序审核。
(二)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2016年,在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局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副主任兼任。
2.及时更新,全面公开
做到能公开的全面公开,及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兴文县人民政府网、兴文县政府信息公开上公开有关的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工作动态、工作文件等240余条;公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据、申请条件、办事程序、工作指南、办理期限;公开举报电话、信访地址等。
3.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布、宣传和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政府信息。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县等新闻媒体先后刊登我县林业报道 200多次;我局向省林业厅网站报送信息100余条,被采用信息达45条,被国家林业局采用26条。同时,我们还通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爱鸟周、采笋节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宣传,使我县百姓真正地了解、关注和支持林业工作。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足;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四是信息公开尺度较难把握。尽管国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明确规定,但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尺度难以掌握。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如林改政策、生态林管理、林业产业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2.要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信息平台,使群众需要林业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兴文县林业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