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监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度,县监察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纪检监察等各类信息,明确了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为具体经办人,进一步完善相关栏目内容,拓宽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全面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参与权,监督权和公众的知情权。按照兴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县监察局2016年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2016年度,我局在兴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0余条。主要类别情况为:政策法规文件、公文类文件;公告公示;业务工作、工作动态等。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向公众收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信息撰写时效性有待提高。2017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三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切实做到及时,高效,全面公开。
兴文县监察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