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及类别
2016年我局累计公开信息243条。其中概况类6条、文件类4条、动态类195条、财政类10条、服务类4条、其他类24条。
(二)公开主要形式
可在“兴文县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门户网站网页上查阅本单位政府信息。
二、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把政策法规股作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收取邮寄成本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本年度无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1、公开力度有待加强
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质量和全面性有待提高。
2、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我局信息公开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利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3、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我局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撰写、上报不够及时。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我局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我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细化任务,完善我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3、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
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有需要上报的情况,将及时上报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