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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日期: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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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2354等文件要求,由兴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数据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兴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兴文县高铁新区人社大楼二楼,联系电话:0831-7882209,邮编:644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52条,涉及工作动态、重要会议、人事信息、重大项目等领域。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及涉密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能规范、及时、准确和完整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机关行政公开、公正、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今年共收到申请公开信息3条,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2022年局重点工作,强化平台建设,按照相关要求,一是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的信息报送审核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监督下依法、有序地进行。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全局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文件管理、撰写等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强化信息发布能力和水平;三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健全住建信息发布体系,采用公开公示、微信推广等方式及时发布各类紧急类信息,确保信息覆盖面更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兴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安排落实1名信息员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务,及时在网站上公布相关信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设置,积极配合做好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调整目录设置,优化展现方式,丰富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制定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全年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落实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1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股室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政务信息提供不够及时、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力度不强,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平台改版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着力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学习,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各股室、下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审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网站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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